《寻欢作乐》-完-4.2
2015.12.20
小说不长,碎片时间加上周末的相对大块的时间读完了。趁热打铁,简单聊聊对这篇小说的印象。
先说作者毛姆,微信“单向街”每日“黄历”提及的一个作者,摘抄了几段他的文字,很受用,就买了kindle的电子书。虽然不是最具盛名的那本《月亮与六便士》。
说回小说,呵,好絮叨,好墨迹的,前奏长的可以,感受不到高潮。耐着性子在读,也渐入佳境。他对一个行为“不检点”女人的描述,让人情不自禁地爱着、爱上她。而对应纯洁与单纯,自然是世俗的伪善、功利、愚蠢……
对一个人的评价,源自什么?怎样才能是发自内心的认可?而不是炒作名声而带来的跟风附和。最初不看好的,小心翼翼的,到后来名声大作,趋炎附势的……
罗西对一个“绅士”的认可,即使她听说他破产,也要跟着私奔,而这个“绅士”在其他人眼里是多么可笑。这个男人是幸福的,有一个100%的铁粉。是不是有种全世界都可以背弃,唯独你却捧在手心的矫情感。
男欢女爱,也是纯纯的,只是因为罗西的光彩,无邪的笑容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,但凡偷情者,都会觉得自个是“纯情”的不?!
我爱罗西,作者很成功传达了这个意图。只是觉得这篇小说,会让有的,没的都觉得自个很美好(偷情/外遇涉猎者)。反之,不赞同之人很伪善,不懂纯情之爱(非肉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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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抄:
虚伪是一个人所能寻求的最苦难、最刺激神经的恶习,它需要永不间断的警觉和精神的高度集中。
文学的最高形式是诗歌。诗歌是文学的终极目的。它是人的心灵最崇高的活动。它是美的结晶。在诗人经过的时候,散文作家只能让到一旁;在诗人的面前,我们那些最优秀的人物看上去都像一块干酪似的无足轻重。
“你觉得如果她愿意回来的话,他会要她吗?”
“你要比我更了解他。我认为他不会。我想等他的某种激情枯竭的时候,他对当初引起这种激情的人也就不再发生兴趣了。我觉得他是一个身上奇特地混合着强烈的感情和极端的冷漠的人。”